德州四縣市列入“救急難”試點縣 突發(fā)意外陷困境可領臨時救助金

2017-09-26 10:29:00 來源:德州廣播電視臺 作者:王文慧

  9月25日,記者獲悉,今年底前全省137個縣(市、區(qū))將全面推開“救急難”工作,德州臨邑、禹城、平原、齊河列入“救急難”工作試點縣(區(qū))。

  “救急難”主要指對遭遇突發(fā)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難的家庭給予應急性、過渡性救助。被救助對象包括臨時救助對象和“救急難”對象,臨時救助對象指具有四縣(市)常住戶口或在區(qū)域內居住、就業(yè)半年以上,因遭遇突發(fā)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熬燃彪y”對象指符合四縣(市)臨時救助條件,但無法按照正常救助程序進行救助的困難家庭或個人。

  我市推行“救急難”救助的縣(市)將以發(fā)放救助金、發(fā)放實物、提供轉介服務和介入社工服務四種方式開展救助。針對申請人家庭的真實情況,實行分類救助。對難以維持基本生活的臨時困難家庭,采取資金救助的,參照當年度城鄉(xiāng)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fā)放4-6個月不等的臨時救助金,超過救助期限仍困難的,將評估是否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患重大疾病或醫(yī)療費用支出過大的支出型貧困家庭,參照當年度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fā)放6-9個月不等的臨時救助金;對遭遇突發(fā)事件或家庭成員遭受意外傷亡的臨時困難家庭,確需采取資金救助的,參照當年度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給予9-12個月一次性撫慰性質的救助金;因子女教育負擔過重的臨時困難家庭,在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參照當年度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fā)放4-6個月不等的臨時救助金。

  據(jù)介紹,原則上同一事由在一個自然年度內不能重復申請救助,對因患重特大疾病或特大傷亡,造成家庭嚴重困難和財產損失嚴重的可適當提高救助標準,原則上一個自然年度內一般不超過2萬元。

  按照申請審批程序,原則上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jīng)調查核實后張榜公示。對“救急難”對象,可在24小時內先行救助,并在救助后5日內補齊相關手續(xù)。

初審編輯:馬寶濤

責任編輯: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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